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件 校人字〔2017〕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机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决定开展2017-2019年度岗位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岗位聘任与管理指导意见》(党字〔2016〕26号); 2.《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14〕4号); 3.《职员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字〔2015〕30号)。 二、实施范围 目前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任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后至今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 已执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的人员不在此次实施范围。 三、聘任周期 聘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聘期不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限。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工作专家组。专家组由校长、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具有正高职称的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代表组成,人数11至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人事处提出专家组名单,报请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专家组负责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一岗人员,直聘或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二岗人员,“双肩挑”具有正高职称的校领导、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主要负责人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三岗人员(以下简称“校评人员”)的评聘。 2.各学院、各直属单位成立本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三岗及以下、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评聘。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专家组成,人数11至13名,其中非本单位专家3至5名,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3.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综合小组、学生工作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小组由校领导、具有正高职称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人数11至13名;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人事处提出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请专家组主任批准。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综合小组,负责图书馆、校医院等单位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评聘,负责档案馆、高教所、学报编辑部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岗位的评聘。 学生工作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辅导员、心理咨询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军事理论教师等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 4.学院和直属单位成立本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单位岗位聘任工作。 5.组织部负责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认定工作。 五、工作安排 1.4月1日,全面启动岗位聘任工作。 2.4月10日前,各单位成立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本单位岗位聘任方案,报学校备案。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按相关条件进行申报。 3.4月12日前,各单位将“校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各单位将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综合小组”评聘人员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各院级党委将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将学生工作教师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4月15日前,学校完成直聘“校评人员”的认定工作,完成选聘“校评人员”的评聘及公示。各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与公示。 5.4月18日前,人事处下达专业技术岗位三岗及以下各岗位等级指标数。 6.4月25日前,各单位、各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完成岗位评聘及公示;组织部完成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认定。 7.4月28日前,完成岗位评聘工作,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岗位聘任申报书》(附件3-7分别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辅导员岗位聘任申报书),并于4月10日前将《岗位聘任申报书》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校评人员”的《岗位聘任申报书》、《校评“专业技术岗位1、2、3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表1)、《校评选聘“专业技术岗位1、2、3岗人员”上一聘期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附表2)纸质版交至人事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3.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岗位聘任申报书》、《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表3)纸质版交党委组织部80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4.各相关单位于4月12日前将《“岗位聘任综合小组”聘任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表4)、学生处将《学生工作教师申报信息汇总表》(附表5)纸质版交至人事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5.各单位、各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于4月25日前将《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人员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附表6)、《二级单位管理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表7)、《二级单位工勤技能岗人员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附表8)纸质版交至人事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enshike@nuaa.edu.cn。 6.应聘人员须做诚信承诺,对本人填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全责。若被查实学术不端、行为不端,将由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监督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全校;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附件3-7、附表1-8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此次岗位聘任工作将“职务等级”评定与“岗位等级”评聘完全分离。学校将适时组织开展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管理人员职员职级的评定工作。 2.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评聘着重考察申报人员上一聘期工作业绩和下一聘期工作任务。 3.管理人员的岗位按现从事工作岗位套定。 4.鼓励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岗位四岗;鼓励中级职称的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七岗。 5.“双肩挑”人员可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也可应聘管理岗位,就高兑现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 6.专职辅导员可应聘教师岗位,也可应聘管理岗位。 7.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管理岗位聘任;若具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机关部门中的工作人员,选择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享受所聘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聘期内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考核,不享受机关管理业绩津贴。 8.上岗研究员、副研究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照首期聘用合同执行,享受相应级别的最低档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9.根据《职员聘任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8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按职称或职级就高兑现,岗位津贴按所聘岗位标准执行。2015年12月28日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按职务或职称就高兑现;若按职称兑现,岗位津贴享受该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档。 10.本轮岗位聘任相应待遇及岗位津贴兑现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计。 11.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退休前所在单位提交《岗位聘任申报书》,参与岗位等级评聘,评聘要求、程序与在职在岗人员相同。学校根据申请人评聘的岗位等级所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调整2017年1月1日至退休之日应享受的岗位津贴。 12.各单位管理岗位不超编,经过正常组织程序,在校院机关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岗位津贴比照相应的管理岗位办事员标准兑现,岗位工资系列不变。 八、其他 1.上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2.相关事宜由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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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岗位业务摘录和2017年补充说明.doc(填表时摘录符合条件目录可从此筛选)
相关附件:
1. 附件3:教师岗位聘任申报书.doc
2. 附件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书.doc
3. 附件5:管理岗位聘任申报书.doc
4. 附件6: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申报书.doc
5. 附件7:辅导员岗位聘任申报书.doc
6. 附表1:校评“专业技术岗位1、2、3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7. 附表2:校评选聘“专业技术岗位1、2、3岗人员”上一聘期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xls
8. 附表3: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9. 附表4:“岗位聘任综合小组”聘任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10. 附表5:学生工作教师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11. 附表6: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人员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xls
12. 附表7:二级单位管理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13. 附表8:二级单位工勤技能岗人员岗位聘任结果汇总表.xls
14.附表9.院评专业技术岗人员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15.附表10:院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上一聘期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