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申请入党→2、党支部及时登记→3、确定积极分子→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5培养教育 →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②对于团组织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科研、生产工作骨干,应当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思想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
|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及时登记,支部书记要及时谈话,列出培养计划,及时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申请人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应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递交一次思想汇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一次思想汇报,直到转为正式党员。 |
| 对于已经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经过不少于1年的考察后,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28周岁以下的团员必须经团组织推荐才能确定为积极分子,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也属于推荐范围。 |
| 对已经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
| ①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②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学习班; ③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 ④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
6、定期考察 → 7、确定上报发展计划 → 8、参加党委(总支)组织的培训 →9、确定发展对象→ 10、政审 →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
| 党支部对于经过了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以及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由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委审查后备案。 |
|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短期培训,时间为5-7天,不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
|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
| 政治审查的内容 ①申请人及家庭直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情况; ②申请人及家庭直系亲属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③申请人及家庭直系亲属在“文革”和89年北京政治风波、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中的立场表现;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 |
1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12、向党委(总支)报告→13、预审→ 14、填写《入党志愿书》→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①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②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其所在团组织征求意见。 |
|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综合考察报告、支委会讨论意见、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其团组织推荐意见。 |
| 党委预审,要求: 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 ②对党支部上有党总支的,要审查党总支的意见; ③经预审,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
|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为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志愿书填写完后由党支部审阅。 |
| 支部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程序是: ①发展对象汇报自己的情况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②介绍人介绍培养情况,并发表意见; ③党支部委员会发表意见; 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大会讨论; ⑤党员票决,作出决定。 |
16、填写支部决议上报党→17、与发展对象谈话 →18、召开党委会审批→19、填写党委审批意见 → 20、与预备党员谈话 →
填写党支部决议时应当注明应到会和实到正式党员数、预备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半数以上才算通过。 |
| 应事先向基层党支部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谈话时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谈话的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时一并了解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发挥作用的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
| 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坚持“五个不批”:没有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批;入党动机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的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的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的不批;没有经过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批。党委会审批时间应该在党员大会召开之日后的3个月以内,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
|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审批的意见中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的一年时间),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
|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②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③填写支部党员花名册。 ④对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预备党员每季度要上报一次思想汇报,这个培养过程基本类似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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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大会→22、预备党员申请转正→23、党支部审查 →24、支部大会讨论 →25、党委审批
①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到会人员全体起立,宣誓人排队齐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发表简短祝词,祝贺党组织充实了新鲜血液和新党员的进步; ③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④宣誓人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 ⑤新党员向党组织表决心、谈感受; ⑥党组织负责人讲话提希望和要求; ⑦散会。 |
|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之前要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内容包括: ①说明本人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②对自己预备期内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作出全面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 ③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 |
| ①党支部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小组首先要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③党支部根据本人的申请和党小组的意见,以及党内外群众的反映,认真分析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
|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③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④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投票表决; ⑤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
| ①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上报上级党委; ②党委研究审批后,通知党支部; ③党支部接到通知后要与本人谈话; ④党支部要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意见。 ⑤所有发展党员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